问题 | 其他行业企业实行非标准工时制政策依据 |
释义 | 政策依据 其他行业或企业实行非标准工时制的,按原劳动部《关于〈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以下简称《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一、劳动法对工时制度具体有哪些要求 标准工时制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出自《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 1、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2、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休息时间制度主要包括 工作时间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工作日。工作日是指法律规定的职工在一昼夜内的工作时间长度,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把职工的工作权和休息权进行了具体化。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规定,目前我国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法律对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的加班时数未设统一上限,对加班工资的计算也不执行现有法律规定。由于情况比较特殊,国家对企业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情形作出了明确限制,必须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批。 三、小时工一天工作10小时合法吗 劳动法关于每天做10小时工作是超时,根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但是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每日工作时间为10小时如果没有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就违反劳动法关于休息的相关规定,即属于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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