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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贵阳最低工资标准
释义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清镇市每月1680元;二类地区:开阳县每月1570元;三类地区:息烽县和修文县每月147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清镇市每小时18元;二类地区:开阳县每小时17元;三类地区:息烽县和修文县每小时16元。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2017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4号)精神,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水平,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现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月1680元;二类区:每月1570元;三类区:每月1470元。(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每小时18元;二类区:每小时17元;三类区:每小时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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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