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2021年最新标准 |
释义 |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2021年最新标准如下: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分年龄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发给。 二、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 1、丧葬费按600元一次性发给; 2、一次性救济费按1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金,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发给; 3、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市区内的的,每人每月补助110元,另发给物价补贴。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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