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
释义 | 银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失效时间要看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限。 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执行。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橘春的,银行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期间。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相关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应满足以下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圆扮耐;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缺答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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