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保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吗
释义
    不是,保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一种法定概念,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保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故为要式合同。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称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的方式
    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