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与重组:企业改革的两种方式 |
释义 | 收购与公司重组的区别:收购是通过产权交易取得控制权,实现经济目标;重组是债权人在财务困难下做出让步。收购方式包括现金、股票和承担债务式。收购和重组都为公司生存和经营调整策略,重组解决困难,收购增强实力。 法律分析 收购与公司重组的区别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 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收购的方式: 1.现-金收购。现-金收购是一种单纯的购买行为,它由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从而取得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现-金收购主要有两种方式:以现-金购取资产和以现-金购买股票。 2.用股票收购。股票收购是指公司不以现-金为媒介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内,而是收购者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 3.承担债务式收购。在被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资产和债务相等的情况下,收购方以承担被收购方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取得被收购方的资产和至营权。 公司的收购和重组都是对公司的经营有影响的行为,共同目的都是为了公司能够更好的生存和经营下去。如果遇到公司经营发生困难时,可能就会选择重组的方式调整经营策略,如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可能就会出现并购,以增强公司现有的实力。 结语 收购与公司重组是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收购是指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权,以实现经济目标;而重组是指在债务人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协议或法院裁定作出让步的行为。收购方式包括现金收购、股票收购和承担债务式收购。无论是收购还是重组,其目的都是为了公司的生存和经营发展。在公司经营困难时,可以选择重组来调整经营策略;而在公司经营良好时,可能会选择并购来增强实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国有资产监督第六十七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第四节资产评估第四十八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涉及应当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事项的,应当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况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三条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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