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中止子女探望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下列情况可以中止探望权: 1.探望方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望方在探望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望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望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5.探望方因探望长期严重影响子女正常休息、学习、生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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