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危险驾驶罪包括下列情形: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危险驾驶罪可以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1、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 2、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2、客观要件: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节恶劣限制了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2)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 4、主观要件: 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该内容由 巩瑞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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