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需要残疾人一方同意? |
释义 | 残疾人有权离婚,但需根据情况选择协议或诉讼方式。精神残疾需变更监护人。即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残疾人离婚需照顾其权益,如分割财产时可多分给残疾人。离婚后六个月可再次起诉,成功概率增加。 法律分析 一方有残疾证就不能离婚了吗 并不是一方有残疾证就不能离婚了。如果是身体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但是仍然能够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是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残疾人,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应当在离婚前先变更监护人。 一方请求离婚,即使另一方是残疾人且不同意离婚,最终也能离婚。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另一方是残疾人,且另一方因为残疾而存在生理缺陷,导致双方不能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则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很可能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即使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一方也可以在第一次判决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会大大增加。当然,出于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离婚时,在财产方面应当对残疾人进行照顾。例如离婚双方有房产的,残疾人要求继续拥有该房产的,房产应判决给残疾人,并且在对房产份额进行分割时,残疾人可以多分。 拓展延伸 残疾人配偶是否能否决离婚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残疾人配偶可以否决离婚申请。这是为了保护残疾人的权益和利益。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需要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提出否决权。这意味着,即使一方提出了离婚申请,残疾人配偶可以拒绝同意离婚。这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残疾人的婚姻权益,防止其受到不公平对待。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该否决权并非绝对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双方的感情关系、生活状况等,最终做出公正的判断。因此,残疾人配偶是否能否决离婚申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结语 残疾证并不意味着不能离婚。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方式离婚。如果残疾人能够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能力,可以选择离婚方式,并在离婚前变更监护人。即使另一方是残疾人且不同意离婚,请求离婚的一方最终仍然有可能获得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包括残疾人的生理缺陷对夫妻生活的影响,做出公正的判断。在离婚过程中,应当保护残疾人的权益,如在财产分割中给予照顾。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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