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赠予房子给儿子需要交税么? |
释义 | 父亲赠予房子给儿子,要交税。法律规定父母房子赠与需要交税,但是不交个人所得税。赠与方不需要交营业税,但是要交印花税。按照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承担直接抚养赡养义务的人,只征收双方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受赠方征收百分之三的契税。基于买卖、赠与房屋而发生的房屋过户,需要缴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但是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免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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