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可以通过批准引进人才转移。 (一)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符合这种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 (二)在国外学习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者、在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者和博士后等研修者。本项所述人员年龄不得小于45岁。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业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本项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具有高级职业资格,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具有。本项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同时符合深圳市不足职业(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按规定进行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审查或实测实践评价。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人才,经市发改部门提出特别计划后,人才部门可以在计划配额内审查引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的规定,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五)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