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送人的孩子是否还应该履行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释义
    送人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收养关系的成立消除了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只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血缘关系仍存在,但法律上的义务已解除。然而,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法律并不禁止。
    法律分析
    现在收养孩子的情况很多,有些家庭因为不能生育而领养孩子,有些人生了孩子因为没有各方面能力抚养而送人,有些情况是因为家庭孩子太多而送人抚养了。这时候孩子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其实已经解除了,法律规定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孩子已被他人收养的,那么孩子对生父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
    送人的孩子对亲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孩子已被他人收养的,该孩子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没有法定赡养义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养子女与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110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政部颁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的,法律并不禁止。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孩子被收养后,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已经消除。因此,送人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了收养的登记办法,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性。虽然血缘关系仍然存在,但在法律上,父母对被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亲生父母也没有赡养义务。当然,如果被收养的子女自愿赡养生父母,法律并不禁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