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可以获得赔偿吗 |
释义 | 一、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1、怀孕期间离婚,如果是男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可以获得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在上述三个特殊时期,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女方自愿放弃法律对自己的特殊保护,说明其本人对离婚已有思想准备,或者维持婚姻关系可能对女方自身或胎儿、婴儿造成重大不利。在此情况下,法院对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应当受理,并应根据夫妻关系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准予离婚。此外,如果男女双方在上述期间自愿离婚,法院也应当受理。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