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该赠与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不能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否则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共有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 一、妻子如何追回老公赠与给小三的财产 妻子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入手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财产,具体如下: 1、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权。将财产赠与小三,属于非因日常生活处置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取得一致意见; 2、如果对方当事人不肯返还,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对方返还恶意占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的财产分配如下: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把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 1、公证到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父母将共同财产公证到孩子名下,如果是金钱财产,属于已经将钱交给孩子了,父母不能再主张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了,所以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赠与的是房产,那么必须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三、依据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故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赠与人的父母可以要求其子女,返还之前的赠与合同所赠财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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