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该条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约定期限,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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