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有房产可设抵押权,但需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按份共有时,限抵押人所有份额;共同共有需获共有人同意,否则无效。其他共有人未提异议视为同意,抵押有效。共有房地产,每个共有人都有权设定抵押权,但需得到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抵押仅限于抵押人所拥有的份额。共同共有人如对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则抵押无效。但若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却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抵押,故抵押有效。《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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