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岗是确定要你了吗 |
释义 | 试岗不一定是确定要了。但是试岗被录取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毕竟已经经过了前面的面试过程,基本是与用人单位的要求匹配,才会安排试岗。所以一般正规的机构安排试岗,被录取的可能性比较大。试岗的时候也是双方双向考察的过程。 所谓的试岗就是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互相考察的阶段。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不合适,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可以在试用期内辞退,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按道理,如果真的有的公司必须走试岗这一流程,那么试用期期间劳资双方都应该建立正规劳动合同,正常支付工资及加班费。而不可以因为是试用期,这些硬性标准被破坏。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节约用人成本,除了会有1~3个月的试用期,还会设置一个短暂的“试岗期”,一般是为期3~7天,在这几天的时间里,只是让你熟悉一下工作环境和你的工作职责,并不能算是进入了这个用人单位。站在企业的角度,实行“试岗期”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刚招来的人干几天就走而且需要支付薪资带来的困扰,但是站在求职者的角度,因为他们某种原因可能着急找到工作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不公平条约。看似有些不合理,但其实对于求职者和企业双方都给予了一个考察期,企业可以考核求职者,求职者也可以考察企业的发展。如果遇到有“试岗期”的企业,一定要事先谈好相关协议。比如“试岗期”是否有试岗期协议,在期内被辞退是否发放工资这两个一定要谈好。 想去试岗就需要弄明白几点: 1、第一,该公司的章程是否规定了上下的时间,如果是早上9点到下午6点,那么在试岗的三天是属于超出时间之外的,从这点而言,个人觉得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补偿的,因为不是正式工,没有义务去加班,加班在试岗之外。 2、第二,试岗三天,的工作强度和完成量如果是较好的完成,没有过大的错误,而老板又无故开除,可以在老板开除之时作出辩解,我相信一般有点文化的老板都会给。 3、第三,在试岗之前,们有没有什么口头协议,譬如在试岗三天公司提供中午的餐补或者交通费用以此作为试岗的彼此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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