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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如何过户房子?
释义
    离婚过户房子需要的手续包括:房管局办理析产登记、申请免征契税、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需提供相关材料,如申请书、身份证明、权属来源证明、界址、面积等。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法律分析
    离婚过户房子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析产登记;
    2、申请免征契税;
    3、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首先,需要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等。然后,双方应协商或依法判决财产的归属比例。在协商过程中,可以考虑财产的来源、贡献度、婚姻期限等因素。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将根据双方财产情况、家庭状况等综合因素进行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最后,分割完成后,应及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确保财产的合法转移。
    结语
    离婚过户房产的手续包括:办理析产登记、申请免征契税、申请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求提交多项材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等。办理手续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需明确范围并协商或依法判决归属比例,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保护自己权益可寻求律师帮助,完成分割后应及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确保合法转移。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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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9: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