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人员伤的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人伤交通事故当然是当时就要处理的,不管有没有人受伤,只要是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的各方人员当时就应该积极配合处理。 如果人伤的不是很严重,那么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的,还要延长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并下达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可以去提车,但如果对方在拿到认定书的3日内向法院提出保全你的车辆,法院也批准了,那就要交押金才能提车,对方没申请保全的话,直接就可以提车走人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八条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当然要适用该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但是实务中许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过比较严重,被害人往往还在住院或者还在治疗过程中,时间已经超过三年,如果按照事故发生时作为时效起算点,许多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保护,或者虽然能得到保护但是增加了法院诉累。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 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3、当事人拒绝签字的 【注】如果不适用调解的,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二)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的处理情况: 1、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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