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现行刑法对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明知是国家机关证件而仍决意抢夺的,最高可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所有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暴力是对人身实施不法打击或强制,胁迫是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 法律分析 一、现行刑法对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现行刑法对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明知是国家机关的证件而仍决意抢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谓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只要实施该抢夺行为,即构成犯罪。如果情节严重,最高可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2、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3、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本罪的威胁。 4、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对于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明知是国家机关的证件而仍决意抢夺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与其他犯罪形式有明显区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非通过书信或他人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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