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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户口分户没有宅基地的怎么办
释义
    农村分户无宅基地可向村委会申请用地,经审议后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批。农村宅基地不可买卖,仅有使用权,纠纷可先找乡镇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解决,不服可行政复议后向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农村分户没有宅基地怎么办
    农村分户没有宅基地,申请人可以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批。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宅基地所有权。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每户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且每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禁止买卖农村宅基地,同样禁止城镇居民和外村人购买农村宅基地。
    三、农村宅基地有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有农村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解决,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农村宅基地权属纠纷的解决程序相对清晰。申请人应首先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寻求处理和解决。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最终可向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宅基地权属明确的情况,直接向所在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乡土地所、县土地管理局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和仲裁农村宅基地纠纷。如有进一步问题,请随时咨询相关部门或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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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