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一、打印遗嘱怎样才有效 民法典规定,打印的遗嘱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员在现场进行见证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具体是: 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应当在一中每一页下面签名。 3、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签名的时候注明年月日。 二、民法典中关于打印遗嘱的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