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相比有哪些具体表现 |
释义 | 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产生情形特殊。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 2、产生时间特殊。婚姻存续期间出现上述行为,且导致离婚的,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3、赔偿主体特殊; 4、其他特征。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能否要求补偿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能否要求补偿的情形有: 1、重婚; 2、与别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余重大过错。 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上列过错情形,男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若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怀孕5个月离婚赔偿标准?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法院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可以作为除外情形。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它重大过错。 2、因上述过错导致离婚。 3、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一方为无过错方。 “怀孕5个月”不是法定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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