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配电箱的进出线方式形式多种,有上进下出,还是下进上出,也有侧进上出,侧进下出等;具体形式的选择根据进线箱如果与上段箱并箱,那就是侧进;如果上段箱非并箱,那就走电缆或者母线桥;电缆可以上进也可以下进,母线桥就需要上进了;出线方式根据工程要求来选择,如果有电缆沟就下出,如果是电缆桥架就上出。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未级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根据需要,再设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末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宜超过30m。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