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量局归哪个单位管 |
释义 | 法律分析: 答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流程如下: (1)在银行开立资本金账户,支付开户费用 (2)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支付工商登记费、公司名称预录费等——取得营业执照 (3)取得营业执照后,去标准计量局办理企业代码证,支付代码证费用——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 (4)凭营业执照、代码证去工商或公安局指定地刻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合同章。 (5)凭营业执照、代码证及其证件再去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开户费用以及购买一些支票、汇票等结算单据——取得开户许可证 (6)凭上述证件及基本记开户证明,去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支付税务登记费以及支付刻发票专用章费用——取得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7)税务登记完成后,证件登记基本完成,此时要购置账簿或者购买财务软件,建好账,准备税务机关随时来审定。 (8)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国税和地税都会出一份你公司的应税税目表,上面很清楚的告诉你,哪些是你要交的税,该什么时候交,税率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办照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投资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原件1份) (2)投资人身份证明(一般应为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4)住所使用证明(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原件1份) (6)许可项目审批文件(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情况,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餐饮、住宿等)(原件1份) (7)补充信息登记表(原件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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