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任方为交通事故主责,如何进行赔偿?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应遵循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部分由机动车方负责。主要责任方需承担80%赔偿责任。追尾、倒车尾撞、溜车等行为被认定为负主责。对于不满意的责任认定,可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提供理由和证据。如与民事赔偿诉讼相关,法院可改判责任问题。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负主责怎么赔偿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通常情况下是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二、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负主责的认定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一)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不满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解决 (一)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三)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就责任问题直接改判。 结语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原则清晰明确。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过限额的部分通常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然而,如果机动车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措施,机动车一方将承担80%的赔偿责任。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法院认为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存在不合理之处,法院有权直接改判责任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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