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死后无人继承,遗产应先偿还丧葬和债务,有照料责任者可得补偿。剩余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如有遗产,应以遗产清偿债务。对于无人继承和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支付丧葬费用和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对于曾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应适当给予补偿。若遗产仍有剩余,则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若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则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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