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追尾对方只有交强险怎么办 |
释义 | 被追尾对方只有交强险赔偿如下: 1、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 2、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也在理赔范围之内,就是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不交交强险的后果如下: 1、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之后,就要按照保费的两倍来罚款,补上交强险,并且扣留车辆交强险。 2、到期没有续费发生交通事故的话,车主还会面临巨额赔偿。 3、就是交强险在到期之后没有续费是没有办法办理车辆年审或者是车辆过户的。 保险理赔应注意以下细节: 1、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交通主管部门或事故处理主管部门报案。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如是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报案委托书。 2、定损修理,解决事故。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即可修理受损车辆;与第三者及事故处理主管部门一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提交单证,领取赔款。事故处理完毕后,在10日内将索赔单证交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如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4、特殊案件的报案手续。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派出所或刑警队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同时登报声明。在48小时内携带个人材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勿必随身带的证明包括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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