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分配股权 |
释义 | 股权有限公司如何分配股权根据最初创建公司时的发起人和认领的其他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金额来进行划分。由创始人来出具方案,进行一个公平的划分。要留出10%来作为一个公司预留股权,创始人应当占到50%以上的股权。 一、股东死亡股权变更程序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当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是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或者是具有法律禁止,在此种情形下死亡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该受让的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要是没有股东愿意受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收购,则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减资来处理了。 二、公司融资对股东有什么好处 公司融资对股东的好处如下: 1、是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在股权融资之后会拥有众多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就会建立一套完善的法人管理方案并有合理的管理机构,而且会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一起组成,彼此之间会成为一种权利的制衡机制并对各方面的风险进行约束,因此,企业慎重进行股权融资可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 2、挑选可靠的股东合作,不管什么类型的企业在发展经营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并不是任何有资金的人都能够成为可靠的企业合伙人,而且在股权融资的过程当中需要和投资人进行多次接触并做深入的谈判,对彼此的经济背景、投资观点和管理观点都会进行了解,因此,通过股权融资能够位企业寻找到非常合适的合作股东; 3、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企业发展中需要的资金一般源自于企业创始人和原始股东、银行贷款和股东的投资,在继续扩大经营的情况下投入的资金就需要有所增加,从银行贷款则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通过股权融资这种方式企业就可以扩大企业的股本,从而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 三、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在公司法公司区别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每股有一票表决权。2、设立方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5、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6、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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