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债权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的债权处理是债务人应当向债权的继承人偿还债务,但是前提是债务人知道谁继承的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债务人不偿还的,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债务人死亡应该怎样索要债务呢 债务人死后的债务可以向以下人员讨要: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二、只有欠条但是找不到人怎么办 只有欠条但是找不到人的处理办法如下: 1、审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2、如果该债务有保证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3、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其名下财产以偿还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三、遗产分割前如何索要债务 债务人死亡后,在债务人遗产分割前,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法院会中止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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