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报案材料怎么写 |
释义 | 一、开头,填写某机关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二、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 2、你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报案材料 XXXXX公安局XXXX 我叫XXX,今年XXX岁,住XXXXX,系XXXXXXX职工。 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XX(案件事实)...... 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请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此致 报案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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