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什么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被拆迁人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9、申诉。 行政诉讼的提起期限是多久 提出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如果是不服复议决定的,则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诉讼条件有哪些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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