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时怎么分割 |
释义 | “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并且在产权登记变更之后,便不可撤销该赠与行为。离婚时应该均等分割。 一、离婚时女方陪嫁给谁呢 离婚时女方陪嫁归女方所有,因为陪嫁是在领证之前女方亲属赠与女方的财产,是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所以离婚时还是归女方。 但如果是在领证之后的陪嫁,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分割。如果是有特别说明的只是对女方的赠与,那就还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离婚后房子归谁所有 夫妻离婚的,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三、民法典的房子是加女方名字还是婚前要加女方的名字 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证加名字是有效的。加上女方名字后,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也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把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女方的行为。产权登记变更后,该行为不可撤销。如果房子属于按揭房,要想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男方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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