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医保缴费基数: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275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455元。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范围: 1、在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含非广州户籍的学生);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未成年人及非从业居民;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用人单位退休费的老年居民。 医疗保险办理机构: 1、学校登记类居民 本市城镇户籍入托幼机构儿童、具有各类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由所在托幼机构、学校统一办理; 2、街道登记类居民 本市城镇户籍的其他未成年人(指当年6月1日前未满18周岁的居民)、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到本市任何一个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3、民政资助类居民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到所属街道(镇)民政部门办理;重度残疾人员到所属街道(镇)残联部门办理。 综上所述,在进行医疗保险缴纳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应的基数来进行缴纳。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但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缴存基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缴费基数一旦确定,一年内不能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