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标的是要还的钱吗 |
释义 | 执行标的是要还的钱。执行标的,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具有法定性,是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应依据执行根据所确定的给付内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执行,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中止执行或改变、撤销执行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1、申请。判决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受理; 3、申请复议; 4、通知被执行人; 5、进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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