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人违反忠实报告义务,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但无权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而且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既有违约责任,又有侵权责任。 一、居间合同有什么效力 居间合同的效力是:1、居间人要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虚假报告的,要承担赔偿责任;2、委托人要按约定支付报酬,但中介人虚假报告,损害其利益的,可以不支付报酬。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报,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买二手房中介的责任和义务 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居间合同的赔偿责任包含哪些内容 承担居间合同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居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居间合同中如果约定了保密的义务的,违反该义务致使对方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