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案后的下个程序是是侦察。 人民法院立案后下一个程序是计算原告需要支付的费用并收取该费用以及讲此案件移送到审判庭。警察迅速开展对于案件的侦查活动并且依法抓捕犯罪份子或者犯罪嫌疑人,将其拘留、审问。在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审讯后律师便可以介入了。 在法庭立案后,法院也会展开相应的工作。法院受理案件需要付出人力物力,所以并不是免费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案件的类型以及涉及的金额计算原告需要承担的费用,并且告诉原告缴费。但是费用一般不会很高。除了缴费的通知之外,法院还会给原告发出一份案件受理的通知书,表示法院以及成功受理该案件。在这之后,法院工作人员会将该案件相关内容录入电脑备案,然后将整个案件移送给相关的审判庭审理。 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