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四种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这里的实际施工人还需要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质量管理人及核实人员是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的人员;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 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如仲裁条款、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等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依然会发生许多的合同违约、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 司法实践中,实际施工人包括五类: (1)转包的承包人; (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5)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二、工程内部协议是否有效 工程内部协议有效,工程内部协议只要签字或者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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