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院附属厂房要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 土地增值税的开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 2、有利于国家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获取暴利的行为; 3、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 下列情形,可减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保障性住房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国务院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规定其他减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情形,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第十条 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或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作价出资、入股,扣除项目金额无法确定的,可按照转移房地产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具体征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