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诉期限从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送达后次日起算。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请求进入二审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裁定的上诉期为十天,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天。上诉期间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送达次日起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