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浙江省居住证》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可凭证在义乌办理社保、出入境证件、车辆上牌,申请子女入学、公租房,考取部分职业资格证书等。 (1)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准备相应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窗口申请。 新义乌人家园业务办理”按钮,选择“IC卡居住证申请”,通过微信申请办理。 (2)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金华市——义乌市,点击“义网通办”,选择“居住证办理”业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