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对孩子进行探视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方在探望子女时,如果其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夫妻离婚后,儿子的财产依法不予处理,仍归儿子所有。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只有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才有分割的权利,对他人,哪怕是孩子的财产,夫妻双方都无权利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