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他人房屋如何处理 |
释义 | 故意损坏他人房屋的,应当报警处理。 当事人的房屋被他人损坏的,应当立即去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会对损坏的情况进行调查,认定损害行为不严重,只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属于犯罪行为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损坏房屋的情节不严重,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一定期限的拘留,以及一定数额的罚款;属于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立案,对损坏行为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应当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行为人承担责任后,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房屋损失,损失的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损坏情况进行确定。 损坏他人财物的治安处罚有哪些 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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