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需科目注册步骤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直接在网页地址栏输入网址后,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页面后进行实名注册。
    (2)登录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在网站首页查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版块,点击后开始进行实名注册。
    (3)登录“人民政府网站---乡镇、部门网站---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检索窗口搜索“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入口”后进行实名注册。(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1次,不要重复注册;注册信息提交成功后,个人资料将不能更改,请学员务必谨慎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6 7: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