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聚众斗殴罪 ,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持械聚众斗殴的如果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对其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