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可以以男方为被告,向男方住所地法院提起抚养费变更诉讼。一般来说,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法院会综合案件事实,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重新确定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