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员多长时间可以自行解除? |
释义 | 律师解答: 在我国,失信人员指的是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失信人员的具体解除时间取决于其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有履行义务的,如果履行期限没有规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在债权人要求履行后的合理期限内履行。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要求,履行期限为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因此,对于普通的违约行为,失信人员需要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付款等,然后经过一定的期限,方可自行解除失信记录。此外,对于一些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如银行逃废债、税收违法行为等,解除失信记录需要更长的时间和一定的条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具体的解除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九十七条 债务人有履行义务的,如果履行期限没有规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在债权人要求履行后的合理期限内履行。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要求,履行期限为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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