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执行后要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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