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偿献血以精神奖励为主,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印发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第三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按照规定的奖项、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