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租赁合同可否提前解除 |
释义 | 租赁方能提前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一、出租房死人可以索赔吗? 出租房死人通常不可以索赔,但是因为房屋原有缺陷,房东未及时维修,造成承租人死亡的,承租人的亲属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房东尽到相应的维护义务,因承租人个人原因造成伤害致死的,由承租人个人承担相应的损失,房东没有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当事人是否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 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但是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情况,具体是: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在住房租赁中,出租人对于房屋的质量应负严格的产品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房屋的质量不合格,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健康时,无论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与否,租赁物危急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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